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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唯赛勃反渗透膜壳改造扩建项目进行二次环评公示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时间:2011-12-22 14:14:24
据上海环境热线2011年12月21日讯 12月21日,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发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反渗透膜壳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反渗透膜壳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反渗透膜壳改造扩建项目;
(3)项目所属行业
C3148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4)项目内容
2006年,唯赛勃公司由于企业发展的需要,租赁公司对面南面厂区进行分阶段逐步扩大生产。截至2011年,公司生产规模已经扩大至年生产水处理玻璃钢滤桶44.5万只,反渗透膜壳2万支。2012年,南面租赁厂房到期,公司调整发展规模,不再租赁南面厂房进行生产,同时将现有水处理玻璃钢滤桶生产线搬迁至工业区其它地块(已经进行环评并且获得批复),仅保留北面厂房继续生产水处理反渗透膜壳,生产规模扩大至3.8万支/a。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反渗透膜壳改造扩建项目目前已经建成并且投入运营多年,本环评一方面补充发展过程中未及时履行环保手续的部分,另一方面对北厂区反渗透膜壳扩产进行评价。本环评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上海市产业导向,符合区域功能布局要求。项目排放的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排放,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目前全部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置。公司目前清洁生产水平一般,但是可达到基本水平要求。公众参与显示,大部分民众认为本项目对其生活没有造成影响,但是部分民众认为已经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积极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门规定的废气排放标准,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和清洁生产水平,推进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以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
(2)查阅期限
2011.12.21~2011.12.31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64085119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众针对以上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信件:寄送地址为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电话:64085119-2617
(2)反馈时限
2011.12.21~2011.12.31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2011.12.21~2011.12.31
1、说明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受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反渗透膜壳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反渗透膜壳改造扩建项目;
(3)项目所属行业
C3148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4)项目内容
2006年,唯赛勃公司由于企业发展的需要,租赁公司对面南面厂区进行分阶段逐步扩大生产。截至2011年,公司生产规模已经扩大至年生产水处理玻璃钢滤桶44.5万只,反渗透膜壳2万支。2012年,南面租赁厂房到期,公司调整发展规模,不再租赁南面厂房进行生产,同时将现有水处理玻璃钢滤桶生产线搬迁至工业区其它地块(已经进行环评并且获得批复),仅保留北面厂房继续生产水处理反渗透膜壳,生产规模扩大至3.8万支/a。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反渗透膜壳改造扩建项目目前已经建成并且投入运营多年,本环评一方面补充发展过程中未及时履行环保手续的部分,另一方面对北厂区反渗透膜壳扩产进行评价。本环评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上海市产业导向,符合区域功能布局要求。项目排放的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排放,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物目前全部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置。公司目前清洁生产水平一般,但是可达到基本水平要求。公众参与显示,大部分民众认为本项目对其生活没有造成影响,但是部分民众认为已经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积极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门规定的废气排放标准,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和清洁生产水平,推进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以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
(2)查阅期限
2011.12.21~2011.12.31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64085119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众针对以上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信件:寄送地址为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电话:64085119-2617
(2)反馈时限
2011.12.21~2011.12.31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2011.12.21~201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