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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废水膜法处理零排放
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政府办公室 / 时间:2014-04-17 14:55:28
据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网2014年4月16日讯 4月16日,甘洛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规划环评二次公示》公告:本次公示主要就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所在地或者与本规划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或者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的意见或建议。
1、规划背景
为促进我国铅蓄电池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规范行业投资行为,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环境保护部共同制定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要求新建铅酸蓄电池企业应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内的相应功能区建设,符合GB11659《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应将现有生产企业逐步迁入工业园区。
作为我省铅酸蓄电池定点发展区之一,也为了提升甘洛县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特色产业园区,充分发挥甘洛县的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甘洛县人民政府2013年5月批准,在现有甘洛县工业园区正西村工业点成立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集中发展区规划面积1.04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铅蓄电池生产。
甘洛县现有的工业园区成立于2011年,2012年园区规划环评通过了凉山州环保局的审查(凉环建函[2012]48号)。园区规划面积3.76平方公里,分为“一园五点”进行规划。分别是西桥村工业点位(主导产业:工业硅、碳化硅等硅深加工,石墨粉等新材料加工为主)、正西村工业点位(主导产业:工业硅、碳化硅等硅深加工,石墨粉等新材料加工为主)、兰池村工业点位(主导产业:铅锌矿、多种金属冶炼、新材料加工)、黑马乃鸽让托工业点位(主导产业:铅酸蓄电池组装、轻污染的深加工)和新市坝镇工业点位(主导产业:铅酸蓄电池组装、轻污染的深加工)。
新规划的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规划范围属原甘洛县工业园区正西村工业点规划范围(面积扩大至1.64平方公里不变)。本次规划实施后,原甘洛县工业园区正西村工业点规划将不再实施。本次规划的实施能够实现全省铅酸蓄电池产业的集中发展;还能有效的减少环境纠纷、节约用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调整区位后的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产业定位为铅酸蓄电池生产,与甘洛县工业园区(主导产业:铅酸蓄电池组装、轻污染的深加工)主导产业不冲突。
2、规划情况概述
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是由甘洛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工业集中区,规划面积为1.64平方公里。集中区规划由四川攀枝花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了编制工作。集中区位于海棠镇正西村,四至范围为东靠乡道白海路,西距白海路约1.9公里,南临甘洛县蓼坪乡,北距大坝一级电站约0.27公里。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定位为四川省最大的集中的铅酸蓄电池生产基地、四川省铅酸蓄电池产业示范带动区、凉山州北部经济重要支点。规划产值约55亿元,年生产规模1300万千伏安的铅酸蓄电池和10万吨再生铅。
3、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概述
根据区内现有企业及规划主导产业类型,园区总体污染源主要为规划装置生产及贮运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产生的污染物。规划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SO2、烟粉尘、NOX各类特征污染物;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SS、石油类、氨氮等;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水站污泥以、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机械油、油漆渣等。
4、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大气影响:集中发展区选址总体上位于海棠镇主导风向侧下风向,距离最近的居民聚居区――海棠镇正西村较远(1.1公里)。为此,本次评价提出,园区规划鼓励采用清洁能源(电)。铅酸蓄电池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需达到《清洁生产标准 铅蓄电池工业》(HJ 447-2008)一级标准,再生铅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采取上述措施的的情况下,SO2、NOx、铅及其化合物排放不会造成各环境敏感区污染物超标,环境影响程度可以接受。
水影响分析:集中发展生产区废水采用电化学法+膜过滤+蒸发浓缩工艺实现废水“零排放”。入园企业实现清污分流、初期雨水、淋洗废水和洗衣服废水等含铅废水均作为生产废水一并处理。园区实施后不会改变田坝河水环境功能。不因园区建设造成水环境质量出现新的超标。
固废影响:对于园区企业生产装置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废液,将按其特性分别采用综合利用、厂家回收、送有专门处理单位统一处理等措施,确保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废液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噪声影响:在设计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泵和压缩机布置在厂房内,采用有效的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等预防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控制水平要求。施工期的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的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措施后,可保证厂界噪声达到相应标准的限值要求,不会对区域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规划环评总体结论
经分析,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区域大气、声环境、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均达标。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规划的产业定位、发展规模、空间结构布局总体合理,采取本次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保护措施,可有效减缓规划实施造成区域环境的不良影响;区域资源及环境条件总体可支撑规划的实施。
综上,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规划建设从环保角度总体可行。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到我单位咨询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及相关资料。期限均为本公示起10日内。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洛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0834-7811799
地址:甘洛县城团结南街288号
2)环评单位: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联系人:蒲先生 028-68656352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0号
Email:147595589@qq.com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4年4月16日至25日
1、规划背景
为促进我国铅蓄电池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规范行业投资行为,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环境保护部共同制定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要求新建铅酸蓄电池企业应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内的相应功能区建设,符合GB11659《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应将现有生产企业逐步迁入工业园区。
作为我省铅酸蓄电池定点发展区之一,也为了提升甘洛县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特色产业园区,充分发挥甘洛县的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甘洛县人民政府2013年5月批准,在现有甘洛县工业园区正西村工业点成立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集中发展区规划面积1.04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铅蓄电池生产。
甘洛县现有的工业园区成立于2011年,2012年园区规划环评通过了凉山州环保局的审查(凉环建函[2012]48号)。园区规划面积3.76平方公里,分为“一园五点”进行规划。分别是西桥村工业点位(主导产业:工业硅、碳化硅等硅深加工,石墨粉等新材料加工为主)、正西村工业点位(主导产业:工业硅、碳化硅等硅深加工,石墨粉等新材料加工为主)、兰池村工业点位(主导产业:铅锌矿、多种金属冶炼、新材料加工)、黑马乃鸽让托工业点位(主导产业:铅酸蓄电池组装、轻污染的深加工)和新市坝镇工业点位(主导产业:铅酸蓄电池组装、轻污染的深加工)。
新规划的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规划范围属原甘洛县工业园区正西村工业点规划范围(面积扩大至1.64平方公里不变)。本次规划实施后,原甘洛县工业园区正西村工业点规划将不再实施。本次规划的实施能够实现全省铅酸蓄电池产业的集中发展;还能有效的减少环境纠纷、节约用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调整区位后的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产业定位为铅酸蓄电池生产,与甘洛县工业园区(主导产业:铅酸蓄电池组装、轻污染的深加工)主导产业不冲突。
2、规划情况概述
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是由甘洛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工业集中区,规划面积为1.64平方公里。集中区规划由四川攀枝花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了编制工作。集中区位于海棠镇正西村,四至范围为东靠乡道白海路,西距白海路约1.9公里,南临甘洛县蓼坪乡,北距大坝一级电站约0.27公里。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定位为四川省最大的集中的铅酸蓄电池生产基地、四川省铅酸蓄电池产业示范带动区、凉山州北部经济重要支点。规划产值约55亿元,年生产规模1300万千伏安的铅酸蓄电池和10万吨再生铅。
3、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概述
根据区内现有企业及规划主导产业类型,园区总体污染源主要为规划装置生产及贮运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产生的污染物。规划区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SO2、烟粉尘、NOX各类特征污染物;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SS、石油类、氨氮等;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水站污泥以、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机械油、油漆渣等。
4、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
大气影响:集中发展区选址总体上位于海棠镇主导风向侧下风向,距离最近的居民聚居区――海棠镇正西村较远(1.1公里)。为此,本次评价提出,园区规划鼓励采用清洁能源(电)。铅酸蓄电池企业清洁生产水平需达到《清洁生产标准 铅蓄电池工业》(HJ 447-2008)一级标准,再生铅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采取上述措施的的情况下,SO2、NOx、铅及其化合物排放不会造成各环境敏感区污染物超标,环境影响程度可以接受。
水影响分析:集中发展生产区废水采用电化学法+膜过滤+蒸发浓缩工艺实现废水“零排放”。入园企业实现清污分流、初期雨水、淋洗废水和洗衣服废水等含铅废水均作为生产废水一并处理。园区实施后不会改变田坝河水环境功能。不因园区建设造成水环境质量出现新的超标。
固废影响:对于园区企业生产装置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废液,将按其特性分别采用综合利用、厂家回收、送有专门处理单位统一处理等措施,确保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废液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噪声影响:在设计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泵和压缩机布置在厂房内,采用有效的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等预防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控制水平要求。施工期的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的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措施后,可保证厂界噪声达到相应标准的限值要求,不会对区域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规划环评总体结论
经分析,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区域大气、声环境、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均达标。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规划的产业定位、发展规模、空间结构布局总体合理,采取本次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保护措施,可有效减缓规划实施造成区域环境的不良影响;区域资源及环境条件总体可支撑规划的实施。
综上,甘洛县铅酸蓄电池集中发展区规划建设从环保角度总体可行。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到我单位咨询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及相关资料。期限均为本公示起10日内。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洛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0834-7811799
地址:甘洛县城团结南街288号
2)环评单位: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联系人:蒲先生 028-68656352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0号
Email:147595589@qq.com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4年4月16日至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