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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增加膜工艺
南阳市环境保护局 / 时间:2011-11-21 14:45:43
据南阳市环保局网2011年11月17日讯 11月12日,南阳市环境保护局向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交《关于对唐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工艺变更分析报告的审查意见》,内容如下: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唐河县垃圾处理场呈报的由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唐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工艺变更项目变更分析报告》(报批版),经研究,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环评报告编制目的明确,重点突出,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当地污染物总量控制以及城镇规划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并上报省厅审批。
二、同意环评报告表的变更内容:
1、原环评渗滤液处理工艺由UASB+CASS变更为预处理+UASB+A/O+深度膜处理,满足新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
2、原环评排水去向由罐车运送至唐河县生活污水厂处理改为直接排入当地地表水体。
3、污水处理对象由原设计的填埋场渗滤液+车辆冲洗水调整为填埋场渗滤液+车辆冲洗水+生活污水。
4、新核定渗滤液产生量,污水站处理规模由原环评110立方米/天调整为80立方米/天。
三、项目变更后,全厂外排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并满足当地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根据《唐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工艺变更项目变更分析报告》,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为:变更前COD 321.2t/a,NH3-N 29.2t/a,变更后COD 2.04t/a,NH3-N 0.51t/a。
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经省厅同意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内,经省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唐河县垃圾处理场呈报的由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唐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工艺变更项目变更分析报告》(报批版),经研究,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环评报告编制目的明确,重点突出,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当地污染物总量控制以及城镇规划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并上报省厅审批。
二、同意环评报告表的变更内容:
1、原环评渗滤液处理工艺由UASB+CASS变更为预处理+UASB+A/O+深度膜处理,满足新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
2、原环评排水去向由罐车运送至唐河县生活污水厂处理改为直接排入当地地表水体。
3、污水处理对象由原设计的填埋场渗滤液+车辆冲洗水调整为填埋场渗滤液+车辆冲洗水+生活污水。
4、新核定渗滤液产生量,污水站处理规模由原环评110立方米/天调整为80立方米/天。
三、项目变更后,全厂外排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并满足当地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根据《唐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工艺变更项目变更分析报告》,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为:变更前COD 321.2t/a,NH3-N 29.2t/a,变更后COD 2.04t/a,NH3-N 0.51t/a。
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经省厅同意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内,经省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