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江苏网2015年9月10日讯 9月10日上午,常州市地方海事局召开全市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工作现场会,通过现场改造演示,进一步明确了船舶防污改造设备安装步骤,为下一步批量奠定了基础。常武地区、金坛、溧阳等地地方海事部门、改造船厂代表、船舶运输企业代表参加了现场会。
按照国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禁止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进入“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水域航行,涉及江苏地区的主要是指长江干线、京杭运河和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今年以来,常州市对辖区内河运输船舶进行调查摸底,向航运企业、船民宣传解释生活污水防污改造的重要意义、具体政策和资金补贴办法等。常州辖区共有292艘船舶需参加防污改造,预计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工程。目前,已改造完成10艘船舶,为下一步批量改造积累了经验。
船舶生活污水主要是船舶卫生间产生的污水,具有体积量大、分类处理难等特点,容易形成流动的污染源。以往许多船舶生活污水都是直排入航道水体。安装防污处理装置后,生活污水废水经过过滤、粉碎、分解等多重处理,达到排放要求后再排入水体,是实现船上生活污水向河道“零排放”的重要举措,对建设绿色航道、维护水域清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造完工的船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将可领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常州地区涉及改造的最大船舶为7373总吨,完工后可申请领取国家财政补贴5万元。
记者了解到,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补贴标准分客船和货船两种,客船部分为单船补贴金额=补贴基数+单位客位补贴额×船舶载客定额其中,补贴基数为9万元;单位客位补贴额为0.11万元/客位;船舶载客定额按船舶检验证书核定为准。而货船部分,1000总吨以下单船补贴金额为3万元;1000总吨及以上至未满2000总吨单船补贴金额为4万元;2000总吨及以上单船补贴金额为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