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膜工业协会官方网站!
 
热门标签:
碳足迹 薄膜蒸发
工业新闻
Industry news
渤化化工“两化”搬迁改造项目海洋环评二次公示公告
《滨海时报》 / 时间:2016-05-13 07:02:00

  据津滨网2016年5月12日讯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海洋环评第二次公示》公告发布: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项目背景: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美丽天津、安全天津”建设,化解安全和稳定风险、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改善、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优化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提升渤化集团核心竞争力,天津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拟建地点位于西港池以南、南港六街以东、南港九街东侧规划道路以西。
  建设规模:项目以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装置上以烯烃装置和烧碱装置为产业源头(主线),以氯平衡为前提,在原有老厂技术和装置规模基础上,结合原料来源、周边产品销售市场、企业现有产品结构方案等情况,相继发展下游产业,延伸产品链。
  拟建设10套主装置(其中甲醇制烯烃装置和聚丙烯各2套,其它各1套)、罐区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行政办公区。项目总投资2941440.93万元,环保投资13835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4.7%,项目定员3516人,建设周期36个月。
  工作制度:本项目为连续生产的化工装置,生产系统、公用工程系统等生产车间实行四班三运转作业制度,其它实行一班制或倒休。工厂操作日333天,按8000小时/年设计。
  劳动定员:全厂定员3516人,其中技术及操作人员3192人,行政管理人员80人,财务、人力、后勤、安保及物流类人员244人。
  用海情况:本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305.1306公顷,项目所在区域标高约为3.6m(1972年天津大沽高程系),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其它工业用海和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用海中的建设填海造地用海。其中237.2551公顷用海位于《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中的南港工业与城镇用海区,67.8664公顷位于天津港南港港口航运区。其中南港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内的237.2551公顷位于国家海洋局2012年5月23日批复的《天津南港工业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范围内。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海洋环境主管部门预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国家海洋局核准。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以海洋环评技术导则为依据,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生态环境、水文水动力环境及环境事故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四、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1.水文动力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工程海域处于渤海湾西侧,海区海流基本属于往复流,涨潮流主流向W,落潮流主流向E,落潮流历时大于涨潮流历时,涨潮流流速大于落潮流流速。由岸边向外海随着水深的增加,最大流速逐渐增大。本工程位于已建成的南港工业区陆域范围内,本工程建设不会对水动力条件产生新的影响,不会对大港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的潮流流态产生明显影响。
  2.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位于原天津南港工业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海域使用论证填海范围之内,工程对于海域的冲淤影响包含于整体的冲淤影响的范围之内。参考《南港工业区围海建港近期工程对周边环境泥沙的影响研究》(2009.12),规划方案实施后,南港工业区水域南北两侧均有淤积,南侧淤积大于北侧。建筑物根部水动力最弱,因此淤强相对较大,往外逐渐趋弱。局部有冲刷主要位于建筑物东南转角位置,工程向外海的影响较小。
  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施工期间主要污水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包括施工场地内食堂废水和盥洗水,由于生活条件所限产生量很小。食堂废水和盥洗水可用容器收集,工地内设移动式环保厕所,委托南港工业区市容部门定时清运。
  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和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
  混凝土养护用水量较少,蒸发、吸收快,一般加草袋、塑料布覆盖。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一般用水量较少,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是泥沙。冲洗废水由于含有大量砂粒,建议工地对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除去其中的泥沙,回用施工现场洒水抑尘。
  施工现场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避免临时供水管线的跑、冒、滴、漏。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严禁平地漫流或排入附近海域。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会对项目所在海域海洋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营运期:本项目排水系统按清污分流、分类收集的原则,划分为生活污水系统、生产污水系统、清净废水系统、清净雨水系统、事故水排水系统。
  本项目正常外排废水量约为737立方米/小时,包括MTO汽提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混合污水处理系统外排废水297立方米/小时,循环排污水408立方米/小时,全厂回用水装置排放浓水32立方米/小时。
  项目生产废水(其中MTO废水经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清净下水经回用水装置处理后排放浓水,上述废水混合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回用水处理装置采用絮凝、高密度沉淀、双膜系统(超滤+反渗透)处理方案;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混凝沉淀、臭氧接触氧化、二次沉淀、多介质过滤器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排水达到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排至南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南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工艺装置区的初期雨水首先进入初期雨水池,后期的清净雨水经溢流进入清净雨水管网最终汇入园区市政管网;事故水排水系统设置三级防控措施。
  因此在严格落实污水处理措施条件下,本项目营运期不会对所在海域水质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沉积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本项目不涉及水上施工环节,施工期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均通过施工场地内的收集装置处理。此外,施工人员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外运处理,生产废物回收利用,施工期间污水和固体废物均不向海域内排放,不会对海域沉积物环境造成影响。
  (2)营运期:本工程营运期污水和固体废物不直接排海,不会对项目所在海域的沉积物环境产生影响。
  5.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对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送审稿)(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2016年4月),本项目处于渤海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潮间带范围内,造成所填埋滩涂原有的渔业功能丧失,属永久性损害。由于本工程已形成的潮间带陆域内施工,在正常工况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只要制定风暴潮来临时的严格防范措施,对保护区的主要功能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本项目建设将造成93.3t的潮间带生物损失。
  通过综合分析,本项目将会永久性占用部分潮间带滩涂,将会对渔业生态环境和底栖生物栖息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不会对保护区的主要功能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建议在工程建设实施和营运过程中,除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外,还需制定完善的各类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将本公司的应急能力纳入区域应急体系之中。同时还应积极配合当地渔业管理部门采取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渔业资源养护等有效措施,将工程对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建议施工前工程建设单位应与保护区管理部门签订渔业资源补偿协议。本着区域经济发展、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兼顾的目的,在实施了建设和运行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的基础上以及有效的渔业资源修复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对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6.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三类:一是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二是建(构)筑物基础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三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产生于厂房、装置等建(构)筑物建设,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堆放,根据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处理,严禁抛入附近海域;金属、木块等废物回收利用。本项目建设土石方开挖基本能够达到平衡,无工程弃土。施工人员建筑垃圾主要为纸张、包装袋、塑料袋、食物残渣等,委托南港工业区市容环卫部门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开挖土石方、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严禁沿港口岸线堆放或向海域排放;建筑垃圾及开挖土石方要设暂存点,并加罩棚或封闭,注意洒水逸尘,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生活垃圾要集中袋装,定时清运,禁止随意乱扔,避免对周围海洋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项目所在海域海洋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营运期:拟建项目产生固体废物总量为35411t/a,其中一般固废29395t/a,危险废物3366 t/a,生活垃圾650t/a,未定性活性污泥2000t/a;按处置方式分类,综合利用29350t/a,厂家回收45t/a,危废处理单位处理5366t/a,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650t/a。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甲醇制烯烃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干燥剂、废黄油、废碱性污泥,两聚装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催化剂、废精制剂,离子膜烧碱/PVC装置产生的盐泥、废螯合树脂和氧氯化催化剂,双氧水装置后处理废氧化铝瓷球、氢化废氧化铝瓷球等,环氧乙烷/表面活性剂和减水剂装置产生的废乙烯氧化反应催化剂和废脱硫剂,聚醚/聚合物多元醇装置的滤渣,储运装置废液,污水处理站活性污泥、空分装置废氧化铝及分子筛以及厂区生活垃圾。其中空分装置废氧化铝及分子筛由厂家回收,离子膜烧碱/PVC装置产生的盐泥交由天津市华阳清源清洗有限公司处置转化利用制砖,其它装置产生的固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厂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综上,在严格落实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后,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海洋环境造成直接不良的影响。
  7.环境风险事故影响分析结论
  (1)拟建项目潜在的风险事故类型主要包括危险物质泄漏、火灾和爆炸。按识别标准识别的重大危险源包括:甲醇制烯烃装置区、氯乙烯、聚氯乙烯装置区、环氧乙烷装置区、环氧丙烷/苯乙烯装置区、聚合多元醇装置区、原料罐区、中间罐区;识别的环境风险评价因子为甲醇、氯气、氯乙烯、二氯乙烷、环氧乙烷、苯、乙苯、丙烯腈和苯乙烯、HCN、CO、NOx、HCl。
  (2)拟建项目评价设定关注的风险事故类型包括:甲醇制烯烃装置单元反应器出口管线断裂甲醇泄漏,造成环境事故风险;液氯钢瓶、储罐管道、阀门泄漏,以及氯乙烯装置管线超压氯气泄漏,造成环境事故风险;氯乙烯装置裂解炉管线超压泄漏,裂解炉管线超压泄漏,氯乙烯中间储罐本身及附属管道氯乙烯泄漏,造成环境事故风险;二氯乙烷中间储罐本身及附属管道二氯乙烷泄漏,造成环境事故风险;环氧乙烷中间储罐本身及附属管道环氧乙烷泄漏,造成环境事故风险;环氧丙烷/苯乙烯装置区管道破裂,苯、苯乙烯、环氧丙烷、乙苯泄漏,造成环境事故风险;聚合多元醇装置区丙烯腈装置及丙烯腈中间罐区,苯乙烯装置及苯乙烯中间罐管道及装置丙烯腈、苯乙烯泄漏,造成环境事故风险;丙烯腈中间罐区出口管线断裂,丙烯腈泄漏,遇静电等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丙烯腈储罐发生火灾爆炸,产生次生污染物CO、HCN、NOx,造成环境事故风险。
  罐区单元贮罐出口管线断裂,甲醇、氯乙烯、二氯乙烷、苯、苯乙烯泄漏至围堰内,部分蒸汽进入环境大气,造成环境事故风险;罐区单元贮罐出口管线断裂,氯乙烯、二氯乙烷泄漏至围堰内,遇静电、明火等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环境事故风险。
  (3)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影响预测结论:发生泄漏事故时,扩散超过LC50的影响范围最大的物质为环氧乙烷和氯乙烯,分别为环氧乙烷中间储罐泄漏和氯乙烯罐体附属管道泄漏,到达的最远距离为995.9m。其次为液氯和二氯乙烷,分别为液氯钢瓶泄漏和二氯乙烷罐体及附属管道泄漏,到达的最远距离为170.6m和154.2m。其它物质的LC50的影响范围均较小,最远影响范围不会超过80.8m。扩散超过IDLH的影响范围最大的物质为氯气,液氯储罐发生泄漏时,超IDLH的最远距离为1838m。其次影响较远的物质为环氧丙烷和二氯乙烷,环氧丙烷中间储罐发生泄漏时超IDLH的最远距离为995.9m,二氯乙烷储罐及附属管道发生泄漏时超IDLH的最远距离为792m。其他物质中影响最远的为丙烯腈,丙烯腈装置发生泄漏时超IDLH的最远距离为41.2m。
  发生火灾爆炸时,氯乙烯储罐、二氯乙烷、丙烯腈燃烧产生的次生污染物均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丙烯腈火灾不完全燃烧产生的NO2超LC50的影响范围最远,为1014.8m。二氯乙烷不完全燃烧产生的氯化氢超IDLH的影响范围最远,为13162.6m。
  预测结果表明,由于项目周边4km范围内没有敏感目标,各最大可信事故条件下最大风险值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8.33×10-5/年,因此拟建项目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相比是可以接受的。
  (4)水体环境风险事故分析结论。拟建项目可能泄漏的危险液态物料包括:甲醇、烧碱、过氧化氢、二氯乙烷、环氧丙烷、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聚乙二醇、聚醚多元醇、聚酯多元醇、乙烯、丙烯、苯乙烯、氯乙烯、苯、乙苯、丙烯腈、氯气、环氧乙烷、乙二醇、醋酸、硫酸、燃料气、基础油、二甲醚、二甲基二硫、盐酸、甲基苯、苯甲酮、氢气、燃料油、乙苯氢过氧化物、丁苯、二苯基乙烷、乙醛、异辛酸、单丙烯乙二醇、氢氧化钠、氯化氢、盐酸、次氯酸钠、硫酸、氨二氯乙烷、重芳烃(主要为C9馏份)、磷酸、烯丙醇、2-甲基烯丙醇、氢氧化钾、氢氧化钠、脂肪醇聚醚、脂肪醇、碳酸钾、1-己烯、异丁烷、1-丁烯、一氧化碳、三乙基铝等,这些有害物质一旦通过雨水排放系统进入厂区周边的海域中,都将会导致严重的次生的海域水体的严重污染事故,影响周边水域的水体功能。因此,拟建项目实施中应针对事故情况下的泄漏液体物料及火灾扑救中的消防废水等危险物质采取了控制、收集及储存措施,切断了上述危险物质进入外部海域水体的途径,从根本上消除了事故情况下对周边海洋水域造成污染的可能。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污水处置措施
  (1)生活污水系统:收集所有卫生设施的排水,经重力流管道汇集至化粪池进行初级处理,经泵提升至压力流生活污水管网,并送至污水处理场。
  (2)生产污水系统:主要收集环氧丙烷联产苯乙烯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Ⅰ和Ⅱ,双氧水装置,离子膜烧碱/PVC装置,聚乙烯装置,聚丙烯装置,环氧乙烷/表面活性剂和减水剂装置,聚醚及聚合多元醇装置等生产装置的生产污水、地面冲洗水和初期污染雨水。
  各装置的生产污水管线为独立压力流管线,经管廊分别直接送至污水处理场。
  对于各生产装置和辅助生产设施排出的地面冲洗水和初期污染雨水,在生产装置和辅助生产设施界区内采用重力排水系统排至各界区内初期雨水池,再用泵加压后排至生产污水系统。
  (3)清净废水系统:主要收集工艺装置清净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纯水站的浓水、酸碱中和废水、过滤反洗水、清水池放空和溢流水等清净废水。工艺装置清净排水、纯水站的浓水、酸碱中和废水、过滤反洗水、清水池放空和溢流水等收集后加压送全厂回用水站进行回收利用。循环水系统排污水与全厂污水回用站的浓水、全厂污水处理场生化尾水汇合后排入南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4)清净雨水系统:在本工程厂区内设置雨水管网,收集全厂未污染区的雨水,包括非铺砌区域、厂前区、工艺装置区外的建筑物、道路、非工艺区、停车场及其它确认没有污染风险的区域等。收集的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单独排至园区雨水管网。
  至2017年年底,南港工业区入住企业向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的申请排放污水量共计为14900立方米/日。截至2017年3月份,南港污水池处理厂应急处理工程、扩建工程一期及扩建二期工程均建成并投入使用,污水总处理量为15000立方米/日。本项目预计于2019年6月产生25000t/d的废水,排入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南港工业区扩容30000t/d。本项目污水排放量占总处理量的56%,南港工业区规划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满足本项目需求。
  本项目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场处理后经污水回用水站回用后,排水水质达到南港工业区规划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的进水水质要求,符合污水接受条件。污水经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深度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的A标准)。出水排入南港工业区湿地工程,南港工业区湿地工程出水经排海泵站进行深海排放。
  2.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甲醇制烯烃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干燥剂、废黄油、废碱性污泥,两聚装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催化剂、废精制剂,离子膜烧碱/PVC装置产生的盐泥、废螯合树脂和氧氯化催化剂,双氧水装置后处理废氧化铝瓷球、氢化废氧化铝瓷球等,环氧乙烷/表面活性剂和减水剂装置产生的废乙烯氧化反应催化剂和废脱硫剂,聚醚/聚合物多元醇装置的滤渣,储运装置废液,污水处理站活性污泥、空分装置废氧化铝及分子筛以及厂区生活垃圾。其中空分装置废氧化铝及分子筛由厂家回收,离子膜烧碱/PVC装置产生的盐泥交由天津市华阳清源清洗有限公司处置转化利用制砖,其它装置产生的固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厂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3.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对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送审稿)(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2016年4月),本项目建设建议采取增殖放流、生物修复、渔业资源养护等有效措施,将工程对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建议施工前工程建设单位应与保护区管理部门签订渔业资源补偿协议。本项目建设的生态补偿金额为1866万元。
  4.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1)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拟建项目在设计中已考虑了各种安全风险防范措施,通过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从而由源头上降低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工程可研报告中给出的项目拟采取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①选址、总图布置;②危险物料的安全控制;③防雷防静电;④防火防爆;⑤消防设施及火灾报警系统;⑥火灾报警系统;⑦气体防护站设置;⑧安全标志、安全色、警示标识及风向标。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拟建工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是指为了防止事故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环境而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①建立环境安全保障系统;②危险物质的影响消除措施;③三级防控。
  (3)应急预案: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关于排查化工石化等新建项目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办[2006]4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4]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对污染事故的风险评价,本项目应制定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工作计划,消除事故隐患的实施及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力法等。
  拟建项目建成后,建立健全各级(企业、南港工业区、滨海新区、天津市)事故应急救援网络。业主应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一致,企业的事故应急网络应与当地政府的事故应急网络联网。
  建议建设单位建立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等。
  六、评价主要结论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的建设符合《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4-2020年)》、《天津南港工业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天津南港工业区分区规划(2009-2020年)》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和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应急预案,并合理安排施工的前提下,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范围为周边机构及公众,主要调查事项包括:①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②您对目前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③您认为本工程对您的生活有何意义;④您认为环境问题是否重要;⑤您所生活的地区环境现状;⑥您认为项目建设所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⑦项目对区域社会经济影响;⑧您认为工程对本人经济的影响;⑨如果项目建设给您造成损失,您持何种态度。
  八、公示期间
  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与建议,并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索取或在天津南港工业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www.nan-gang.gov.cn/)“政务公告”专栏下载海洋环评报告书简本进行查阅。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告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1)建设单位: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2-66613317
  邮箱:zhangcelyl@126.com
  传真:022-25392414
  (2)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2-59812345-6302
  邮箱:zyhj@vip.163.com
  传真:022-5981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