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新闻网梧州2018年6月5日讯 近日,市区新兴路、红岭路、竹湾路、西南大道等路段相继完成花化、彩化、绿化改造提升,种植樱花、紫薇、红继木、龙船花等乔灌木26万多株、清理杂草及残次植物5万多平方米、安装护栏1500米。
这是我市统筹推进的基础设施、环境整治和优化项目之一。今年我市共安排相关项目131个,年度计划投资4.5亿多元,包括道路公园广场绿化景观和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公共地下停车场建设、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截至5月底,已完成投资一亿多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4%。
据了解,市区的绿化、景观设施改造提升是实施范围和成效比较大的环境优化项目,除城市道路的花化、彩化之外,主要公园、广场的园林景观及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作也全面推进,市政广场及周边、潘塘公园、玫瑰湖公园、鸳江春泛、龙圩世纪广场等处分别种植了桃花、宝巾花、宫粉紫荆、黄金叶、鸢尾、毛杜鹃等各种乔灌木共约15万多株,其中玫瑰湖公园种了12万多株,并对旧公厕做了局部改造。
路灯、人行道、交通标线等基础和公共设施项目也在持续开展。今年前五个月,有关部门推进并完成了西南大道路灯改造一期、骑楼城景观灯维修等16项工程,并更换新兴路、西堤路等路段的路灯设备,促进市区路灯照明效果和管理运行水平提升。我市还统筹推进奥奇丽路、冬湖路、迎宾路、新闻路等12条道路的人行道设置、施划停车标志标线,并计划采用BOT模式建设公共地下停车场,近期准备率先开展文化中心影城东侧广场地下停车场的建设,市政广场、市工人文化宫、梧州高中东侧绿地等停车场正在加快前期工作。
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市静脉产业园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脱水车间、管理用房及设备安装已完成,餐厨垃圾项目完成了预处理车间地梁混凝土浇筑及厌氧罐基础伐板钢筋安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进行清表和土方施工,进园道路具备大型机械设备运输条件。市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正在进行进园道路路基填实、厂区场地平整土方及低水渠工程施工。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则完成了膜池、浓缩池、储泥池等桩基础及灌柱浆工作。
关于梧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3月16日下午,梧州粤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举行了梧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开工仪式。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相关领导出席仪式,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副局长莫伟坚与梧州粤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罗炳权在仪式上致辞。
据悉,为适应急剧增长的污水处理量及面临出水水质提标至一级A的要求,梧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故此作出改造。此项目建设在不新增建设用地,不使用财政资金的基础上,加大自身投入,采用国际先进的MBR膜工艺,投资近1.4亿元,建设期为8个月,将在今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在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量将从现今的每日5万吨提升至每日10万吨,解决现有污水直排及本市河西片区污水溢流的难题。

3月16日,梧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旧车间被拆除,为提标改造做准备。(《西江都市报》记者 谢韵 摄)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梧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梧发改环资〔2017〕230号,2017年7月25日):
梧州粤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审批梧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请示》(梧州环发〔2017〕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标准,有效实现水污染防治,同意建设梧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单位为梧州粤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代码为:2017-450400-46-02-019944。
三、项目建设地址:梧州市长洲区龙门路3号第一污水处理厂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以实现提标改造为目的,利用原有构筑物与管线,在厂内主要工艺建筑物基本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新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进水流量计井、膜格栅池、膜池及膜设备间、加药间、污泥浓缩池、机修间等工程设施;拆除计量渠、旋流沉砂池、储泥池、机修仓库及车库等设施。
五、项目处理工艺及出水水质标准。同意项目采用MBR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技术方案。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由一级B排放提升为一级A排放标准,达到一污厂收集范围内污水量的提标改造需求。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585.4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为11129.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353.82万元,基本预备费749.48万元,建设期利息227.08万元,辅底流动资金125.88万元。项目拟采取资金筹措方式为银行贷款、业主自筹等解决。
七、环境保护。项目实施要严格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措施及要求。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前期文件分别是:市国土资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梧国用(2012)第007101号)、市建规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450405200800020 号)、市发展改革委《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梧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梧发改环资〔2017〕122号)、市环保局《梧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有关工作的复函》(梧环管函〔2017〕23号)等。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 2 号)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据本核准文件,办理下一阶段相关前期手续。
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