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西5月9日电:近年来,山西省焦化行业加快转型升级,全面淘汰4.3米及以下焦炉,实施干熄焦改造提升,有力促进了减污降碳,提升了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但也给水污染防治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为进一步加强焦化行业水污染治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严格关停退役阶段污染防治,5月8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推动焦化行业水污染治理提质增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和污染治理提质增效新要求,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全过程治理,补齐焦化行业雨污水收集处理短板,增强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全过程水环境监管水平,切实增强焦化行业水污染治理能力,有效防控水环境风险,保障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推动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了焦化行业水污染治理重点任务。在提升焦化废水治理水平方面,严格落实焦化废水零排放规定,严格浓盐水处理,采用预处理+膜浓缩+蒸发结晶分盐工艺和有机膜浓缩等处理工艺技术,对废水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装置的浓盐水进行再处理,实现全循环利用不外排;实施初期雨水全收集处理。已建成焦化企业要加快推动雨污分流改造,新建焦化企业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管网设计建设,实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实施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与修复改造,保障污水雨水收集效果;同时鼓励焦化企业利用周边具备水量稳定、水质达标特点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实施浓盐水处理后中水用于焦化企业生产。
在实施精细化环境管理方面,实施全流程排水监管。实施焦化企业生产环节用电、水量、污染物等工艺参数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实施在线数据全程跟踪,研判监管废水去向。生态环境部门应结合地表水现有环境监测能力,开展厂-网-水体整体分析,形成全链条系统监管能力。严格事故池监管,严禁在非事故状态下事故池带水运行,对存在事故池占用问题的,立即清空,无害化处置,整改到位;严格汛期排水管理。雨前应及时清空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池,腾空雨水管网,加大初期雨水调蓄能力,实施初期雨水全部收集处理,严防各类废水随雨水溢流排放。
结合企业实际,《通知》要求,制定实施焦化企业拆除活动水污染防治方案,合理安排设施拆除,规范开展关停退役企业拆除活动。在设施拆除前,严格清理生产设施中残存化学品,避免在拆除过程中泄漏引发水环境污染。同时充分利用原有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对拆除现场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含工业污水、积存废水、清洗废水等污废水收集处理。应对厂区雨水收集处理,雨水收集系统不健全的,应采取临时收集措施,转送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严禁随意外排,防治水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