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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福鑫电镀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局批复
泉州市环保局 / 时间:2015-01-29 07:15:38

  据泉州市环保局网2015年1月28日讯 1月19日,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复晋江福鑫电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泉环评函〔2015〕书1号):
晋江福鑫电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华侨大学编制的《晋江福鑫电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晋江市环保局意见(晋环保函〔2014〕352号),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在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推行清洁生产工艺,杜绝事故性排放,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前提下,同意晋江福鑫电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项目位于晋江市东海垵开发区,技改扩建内容包括:⑴保留现有4条手动挂镀生产线,淘汰现有2条手动挂镀生产线,引进1条自动挂镀生产线;⑵对滚镀槽进行整合,优化镀件水洗方式,挂镀车间镀碱铜、镀酸铜、镀光亮镍、钝化工艺配套水洗由手动水洗改为自动水洗;⑶调整镀种方案及产品方案;⑷规范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改造电镀废水处理设施和工艺,规范电镀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技改扩建后,滚镀车间生产规模不变,为年电镀拉链头5100吨,商标600吨;挂镀车间规模为年电镀拉链头21600万件,皮带扣、商标3600万件。项目生产设备和工艺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应按照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先进的生产装置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量。
  积极探索新技术,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相关产业政策规定要求,限期淘汰含氰电镀工艺;同时,加强含氰物质的污染防治及安全管理,在无氰电镀应用技术成熟或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含氰电镀工艺时,应按要求淘汰含氰电镀工艺。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⑴结合技改扩建工程,完善电镀车间的废水分质分流措施。优化清洗废水收集,清洗槽清洗废水应采用管道分类收集。生产废水按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可回收含镍废水、不可回收含镍废水、焦铜废水、酸铜废水、超声波废水、老化液8类废水进行镀槽分区和废水收集建设,保证各类废水纳入分类的收集管道,并符合电镀废水分质分流、分类收集要求。
  ⑵建设处理规模不小于600吨/天的电镀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规模不小于60吨/天的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及处理规模不小于80吨/天的不可回收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实现含铬、含镍废水单独收集,单独处理达标。
  超声波废水、老化液废水经芬顿氧化处理后纳入综合废水池。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后,接入东海垵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管道排放。
  ⑶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建设1套3吨/小时的反渗透膜含镍废水回收装置,可回收含镍废水经含镍废水回收装置回收后,清水回用,浓水回用于镀槽生产;建设1套10吨/小时的反渗透膜废水末端回收净化装置,项目电镀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废水总回用率应达到66%以上,电镀废水排放量控制在100吨/天以内。
  废水分类收集管道,回用水管道应进行明显标识,安装回用水水表并进行记录。
  ⑷完善车间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按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防治措施要求,落实防腐防渗措施要求;车间外管线敷设采用“可视化”原则,采用“管道+管沟”敷设方式,并落实管沟的防腐防渗措施。
  厂区内设置2个地下水水质监控井,并定期对地下水监控井进行采样监测。
  ⑸建设满足要求的事故应急设施,应急桶容积不小于80立方米。各电镀车间配备满足容积要求的应急槽。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生产,将不达标废水排入事故槽(桶)并进行进一步处理处置。
  ⑹规范排污口建设,污水处理站总排放口应安装废水流量计、总铜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安装总铬、六价铬在线监控装置,不可回收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安装镍在线监控装置。在线监控系统应与环保部门联网。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⑴项目生产过程所需蒸汽依托相邻的晋江福龙拉链染织有限公司供应。含氰废气、酸雾、氮氧化物等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⑵喷漆采用水帘喷漆台,对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进行吸收,喷漆及后续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项目电镀废气排放执行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喷漆废气中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4、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进行收集、暂存、运输,并送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5、按环评文件提出的监测计划要求,对废水、废气、地下水等进行定期监测;完善风险防范措施,硫酸、盐酸等储存区周围应设置围堰,并落实防腐防渗措施,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场所;加强管理,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杜绝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
  6、项目应设置以电镀厂房边界外延100米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大气环境敏感建筑物。
  7、落实各项生态防范措施及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三、晋江福鑫电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废水排放量≤4.368万吨/年
  COD≤3.768吨/年,氨氮≤0.614吨/年
  氮氧化物≤0.522吨/年
  总铬≤8.04公斤/年
  根据晋江市环保局总量调剂意见,技改前原环评(泉环监〔2002〕203号)批复COD排放量3吨/年为本扩建项目COD排放量调剂来源项目,新增COD排放量0.768吨/年,氨氮排放量0.614吨/年从2011年、2012年度其他行业新增削减量中调剂,新增的工艺氮氧化物排放量0.522吨/年从2011、2012年陶瓷行业煤改气新增减排量中调剂。
  根据我局《关于晋江福鑫电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总铬污染物总量调剂的批复》(泉环保防〔2014〕55号),项目总铬排放量控制在8.04公斤以内。
  四、你公司应根据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批复要求,做好各项生态防范、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1、应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并切实投入资金,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按规范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2、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3、项目应抓紧完善环保设施建设,并于2015年4月30日前,申请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由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晋江市环保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