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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吐哈油田三塘湖基地生活垃圾填埋场环评公示
新疆哈密地区环保局 / 时间:2015-12-11 16:24:40

  据哈密政府网2015年12月10日讯 吐哈油田分公司发布《三塘湖基地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对三塘湖基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三塘湖基地生活垃圾填埋场。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三塘湖采油厂。
  建设地点:三塘湖油田牛圈湖区块基地生活区北侧3.5km处,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0′38″,东经94°7′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区四周均为戈壁荒滩。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总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处理规模为4吨/日,其中本期填埋场占地面积为0.75万平方米,有效库容2.71万立方米,服务年限15年。
  项目投资:总投资287.38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项目垃圾收集点采用密闭垃圾桶、垃圾中转采用垃圾收集房、垃圾运输车密闭、垃圾车辆轮胎进行清洁和清扫,可有效防止垃圾收集及运输过程中恶臭影响,通过路面洒水、垃圾填埋场作业喷淋、垃圾填埋场四周设立2.5m高的钢丝网围栏及挡风墙等措施可大大减轻垃圾运输及装卸过程中粉尘影响。本项目垃圾填埋场每日覆土,H2S、NH3预测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废水主要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以及洗车废水,经渗滤液系统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要求,回喷垃圾堆体,本工程防渗层构造采用“HDPE膜+GCL”复合防渗结构进行防渗,可有效防止渗滤液对地下水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垃圾运输、填埋操作、封场几个阶段,主要噪声污染源为自卸垃圾车、潜污泵、履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压实机等机械设备,声级一般在85~95dB(A),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固废主要为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填埋至本项目垃圾填埋场,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影响分析:项目虽然存在事故风险的可能性,但建设单位只要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施工,并认真执行评价所提出的各项综合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把事故发生的几率降至最低,采取有效的风险应急预案,对工程风险事故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垃圾收集点采用密闭垃圾桶、垃圾中转采用密闭垃圾收集房、垃圾运输车密闭、垃圾车辆轮胎进行清洁和清扫、路面洒水、垃圾填埋场作业喷淋、垃圾填埋场四周设立2.5m高的钢丝网围栏及挡风墙,垃圾填埋场每日覆土压实。垃圾填埋场气体收集系统采用被动集气系统,设置“垂直导气石笼+导气管”组成导气系统,导气管口安装耐燃管帽及点火燃烧器,采用电子监控器,对排出气体定时监测,当甲烷气体接近或超过3%时,应点燃废气以防爆炸。封场期设置30cm厚水平卵石导气层,铺设在最终覆盖粘土层下,导气层内布设水平导气管,将填埋气统一收集点燃。
  (2)水污染防治措施:渗滤液与洗车废水一起排入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经 “MBR+纳滤+反渗透”系统处理后回喷垃圾堆体。本工程防渗层构造采用“HDPE膜+GCL”复合防渗结构进行防渗,并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区防渗要求,设计相应的衬层结构及盲沟结构。渗到场底的渗滤液先通过渗滤液导流层横向汇集到盲沟内,盲沟内设纵向渗滤液导排管,将渗滤液输送到渗滤液调节池。封场的垃圾堆体顶坡采用粗粒料、边坡采用土工复合排水网进行排水,排水层与填埋库区四周的排水沟相连。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填埋场运行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污泥,在本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类噪声采用内衬有吸声材料的隔声罩和泵基础减振,并在电机隔声罩进风口处装消声器。
  (5)环境卫生防治措施:及时收集和清运生活垃圾,同时对垃圾房内外经常喷洒药剂,垃圾转运车应密闭,及时清理进场途中和卸车时抛洒落在道路和其他填埋作业区的垃圾,填埋作业应严格执行“压实垃圾、当日覆盖、压实覆土”,在垃圾房周围、填埋场全场及其周围向外延伸1m的范围喷洒长效杀虫剂。
  (6)水土保持措施:垃圾填埋场进行基础处理、坑底防渗、边坡防渗、垃圾坝、排水沟等工程措施。防渗系统采用HDPE膜+GCL复合防渗,施工时糙面一侧向下,增加膜与坡面的摩擦力,加强稳定性。垃圾填埋场场地每日覆土,四周实施排水沟进行排水。
  (7)封场生态恢复措施及相关要求:填埋场封场后按灌木修复,封场后,垃圾填埋场应设置标志物,注明封场时间以及使用该土地时应注意事项,封场后仍需继续维护管理,直至稳定为止,封场后应继续处理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和填埋气,并定期进行监测。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工艺选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程度内。但考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
  (2)您认为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3)您认为工程建设是否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4)您认为工程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5)您认为工程建设是否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6)您认为总体而言工程的建设对本区域的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
  6、征求公众意见时间及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7、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三塘湖采油厂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13179950324
  8、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慧林
  联系方式:13333401506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309号园梅源商务中心1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