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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耒阳市人民政府 / 时间:2016-07-22 09:33:16

  据耒阳市政府网2016年7月18日讯 7月18日,《耒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告发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城市生活垃圾是当前世界各国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也是目前我国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垃圾产生量越来越大,城市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目前比较普遍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有卫生填埋、焚烧发电和综合利用,垃圾焚烧处理的优点是减量效果好,焚烧后的垃圾体积减少90%,重量减少80%,并且可以有效利用焚烧余热供暖或直接发电,从而使垃圾成为新的资源,同时实现了城市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故其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都较高。
  近年来,随着耒阳市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生活垃圾产生量日趋增多,2016年耒阳市生活垃圾产量约为485.88吨/日、耒阳市周边乡镇549.13吨/日,到2020年耒阳市生活垃圾产量约为580.87吨/日、耒阳市周边乡镇591.04吨/日。耒阳市有一座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距市中心约25公里的南京乡回龙村,日处理垃圾量400吨,有效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等到2020年填埋场将提前达到使用年限。
  现有耒阳市南京垃圾填埋场已经不能满足要求,并且耒阳市垃圾处理全部采用卫生填埋,方式单一,减量化、资源化不足,垃圾中有用物质的分类回收和资源利用水平较低。为此,耒阳市拟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用于解决耒阳市生活垃圾处置问题。
  耒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址拟定在耒阳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内(耒阳市大市乡和竹市镇交界处),建设两条垃圾焚烧处理线,每条分别配备1台6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两条处理线配1台25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年处理原生垃圾43.8万吨,垃圾来源于耒阳市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工程建成后年发电量约为17592万千瓦小时,年上网电量约为15481万千瓦小时。本项目主要由生产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内容组成,包括新建垃圾接收、贮存、焚烧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系统等。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以垃圾渗滤液为主的废水污染物,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重金属的大气污染物及飞灰、炉渣等固体废物和设备噪声。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垃圾库、渗滤液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污染物NH3、H2S小时最大平均浓度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要求。
  正常工况下焚烧炉废气产生的SO2、NO2、HCl、PM10、Hg、Pb和二噁英经处理后能够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在厂界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渗滤液等高浓度废水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和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进厂水质要求,通过产业园区污水管网接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耒水,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尾水对周围水质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与本底值叠加后,基本上能维持现状,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炉渣、飞灰、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炉渣和飞灰进行安全处置,炉渣实现综合利用,飞灰固化经检测达标后进产业园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废机油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去向合理、处置明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现有项目在设计上对垃圾坑、飞灰贮坑、渣坑、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等均考虑采取防渗处理措施。拟建项目采取的防渗措施总体可行,在确保采用优质的防渗材料和精心施工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地下水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本项目厂内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体制。厂区的废水处理系统由两部分组成,即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渗滤液处理站。生活污水收集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进厂水质要求后,通过产业园污水管网接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垃圾渗滤液以及卸料大厅、垃圾通道、垃圾车冲洗水等高浓度废水收集后经厂内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进厂水质要求后,排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垃圾渗滤液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反硝化+硝化+外置超滤)+纳滤”处理工艺。
  废气:(1)控制废气措施
  ①本项目控制二噁英的生成的措施主要包括:
  a.对垃圾贮坑进行优化设计及加强运行管理以提高进炉垃圾的热值,从而保证垃圾在炉内的正常稳定燃烧;
  b.严格控制炉排的机械负荷,选用最适宜于低热值垃圾燃烧的炉型,并对炉膛设计有针对性的优化,保证进炉垃圾的干燥和充分燃烧,确保炉膛温度在850℃以上;
  c.燃烧的烟气与助燃空气充分混合,以保证烟气在大于850℃的温度下停留时间超过2秒;
  d.每台炉设置1套柴油燃油辅助燃烧系统;e.工艺中通过调整空气流量、速度和注入位置,减少CO和元素碳,以减少二噁英的浓度;
  f.通过“三T”控制法,即控制温度、时间、湍流使垃圾中的原生二噁英绝大部分得以分解;
  g.尽量缩短烟气在处理和排放过程中处于300~500℃区域的时间,控制余热锅炉排烟温度不超过200℃,烟气除尘采用袋滤器,以便减少二噁英的再合成;
  h.采用了“炉内SNCR+旋转喷雾塔+石灰浆液+活性炭+半干法+布袋除尘器”相结合的烟气处理系统,使有害有机污染物凝结于飞灰上,布袋除尘器在集尘的同时也把这些有机物去除。同时在进入滤袋式除尘器的烟道上设置活性炭喷射装置,进一步吸附二噁英。
  ②废气中重金属的控制:
  a.做好源头控制,尽量将垃圾分类收集;
  b.采用喷入活性炭吸附去除重金属。
  ③烟气净化系统:本工程烟气净化拟采用“炉内SNCR+旋转喷雾塔+石灰浆液+活性炭+半干法+布袋除尘器”烟气净化系统。利用高效雾化器将消石灰泥浆从塔底向上或从塔顶向下喷入干吸收塔中,脱除烟气中的酸性气体。通过设置烟气减温塔采用喷水降温的方式有效降低烟气温度。通过喷入活性炭对二噁英类物质的吸附和对重金属的吸附,然后进入袋式除尘器,袋式除尘器通过过滤将烟气中细灰尘粒、中和剂及脱酸反应产物颗粒、吸附有二噁英类和重金属的活性炭颗粒等捕捉后排出,袋式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量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④脱氮系统:炉内脱氮系统采用了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的工艺。设置一套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硝装置,通过在锅炉第一通道喷射氨水溶液进行化学反应去除氮氧化物,将NOx还原成N2,可以将烟气中NOx含量降到200毫克/立方米以下。焚烧炉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工艺脱氮,净化效率可达40%。
  (2)恶臭控制措施评述:臭气污染源主要来自进厂的原始垃圾,垃圾运输车在卸料过程中和垃圾堆放在垃圾贮坑内散发出恶臭的气体,其主要成分为H2S、NH3等。
  采用以下方式控制恶臭气体:
  ①利用焚烧炉一次风机抽取垃圾储坑、渗滤水储坑、垃圾卸料大厅内的空气,作为焚烧炉的助燃空气;
  ②垃圾卸料大厅出入口设置空气帘幕;
  ③卸料大厅与垃圾储坑之间设置若干可迅速启闭的卸料门,垃圾储坑上方保持一定的负压;
  ④利用封闭的残渣输送系统,对残渣储坑实行密闭负压操作,臭气经风机送至垃圾储坑作为燃烧一次空气;
  ⑤选用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的全密闭自动卸载垃圾运输车车辆;
  ⑥定期检查和维护垃圾运输车辆;
  ⑦环卫部门加强日常道路监督检查;
  ⑧垃圾渗滤液收集系统设机械送风、机械排风系统,排风送至垃圾仓;
  ⑨垃圾渗滤液处理构筑物加盖密封处理,将恶臭气体吸风排至垃圾坑负压区。
  综合分析全厂所采用的废气治理措施,类比运行中的焚烧厂的实际处理效果,本项目建成后所排放的二噁英类的控制效果可达到0.1ng(TEQ)/立方米标准要求,其它重金属、飞灰、酸性气体等污染物质也均可保证达标排放;通过恶臭控制措施可以减轻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飞灰固化车间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所采用的废气治理技术,通过全面的、有效的治理技术和措施得以保障,最大限度的保护周围环境空气质量。
  噪声: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等空气动力设备、大功率水泵等。
  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采用以下降噪措施:
  ①对锅炉空排气管道控制阀、安全阀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安装排气消音器,对阀与消音器间的管路做减振处理;
  ②对风机做隔音箱,安装排气消音器;
  ③对各种泵类采取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
  ④锅炉房等选用隔声、消音性能好的建筑材料;
  ⑤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
  ⑥主厂房合理布置,噪声源相对集中,控制室、操作间采用隔音的建筑结构。在运行管理人员集中的控制室内,门窗处设置吸声装置(如密封门窗等),室内设置吸声吊顶,以减少噪声对运行人员的影响,使其工作环境达到允许噪声标准;
  ⑦总图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针对厂区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避免厂区禁按喇叭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
  固体废物: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产生多种固体废物,有炉渣、飞灰、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及生活垃圾等。炉渣和飞灰进行安全处置,炉渣实现综合利用,飞灰固化经检测达标后进产业园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废机油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处置。废水处理污泥及生活垃圾进入本工程焚烧系统焚烧处理。
  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结论:耒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是耒阳市重要的市政公用设施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以解决耒阳市区及周边城镇生活垃圾出路问题及垃圾填埋占用大量土地资源问题,有助于在总体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废物资源化,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已得到规划及土地部门初步选址意见。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预测表明该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所在地周边相关的常住居民和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a)是否赞成本项目建设;
  b)公众对于该工程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c)公众对于该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公众反映问题请留下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以便意见反馈。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在环境影响评价网站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公众如有疑问,可致电以下部门咨询:
  1、建设单位
  1)名称:耒阳市现代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邮政编码:421800
  3)通信地址:耒阳市蔡子池办事处梅桥居委会德泰隆大道229号
  4)联系人:龙永开
  5)联系电话:0734-4309899
  2、评价单位
  1)名称: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邮政编码:410016;
  3)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二楼2010室
  4)联系人:喻为
  5)联系电话:0731-84517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