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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公示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时间:2017-03-10 06:14:29

  据安乡县城市管理局官网2017年3月9日讯 3月1日,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安乡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公告发布:安乡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由安乡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安乡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
  建设地点:安乡县安障乡遵保村
  工程规模:填埋场总占地10万平方米,分三期建设,设计总计库容约102万立方米,初始年日填埋垃圾107吨。三期工程总使用年限约15年。总资产投资3190万元。
  建设内容:垃圾填埋库区,包括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处理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雨水截排系统等,以及生产管理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甲烷和恶臭气体。在填埋场建立由排气井群组成的废气导出系统,用于收集并导出填埋场内部产生的废气,由于填埋场规模较小,产生的填埋气体不具有综合得用的条件,因而采用导气管直接的方式。能够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同时,填埋场采取以下措施:填埋场填埋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作业单元逐日覆土填埋。定时喷洒除臭防腐剂或其它有中和掩蔽作用的药剂。通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等进行控制,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填埋垃圾产生的渗滤液,配套建设渗滤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00吨/日,采用“厌氧生物+超滤+纳滤+反渗透膜”进行多级处理,外排废水符合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历史遗留的渗滤液混合污水也配套建设了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采用“二级混凝沉淀+A/O移动床生物膜反应池+膜处理(MBR)”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能做到达标排放。污水排入厂南侧的农灌渠,用于农田灌溉,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
  3、噪声
  在设备选型上,拟选用噪声较低的进口压实机及其他填埋设备,对渗滤液处理站的鼓风机采用隔声罩及消声器,达到控制噪声污染的目的。项目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由于附近居民较少,项目建成营运后,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将进行拆迁,填埋场内的噪声对外界影响较小。项目对外环境造成的主要噪声影响来自于垃圾的运输。合理安排垃圾运输时间、保证垃圾清运车辆良好的车况能有效减缓运输过程中的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渗滤液处理站的污泥和员工工作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入本填埋区填埋,对外环境影响极小。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的要点
  安乡县垃圾填埋场项目属于环境污染集中治理设施项目,本项目的实施,是安乡县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善区域环境污染现状的重大举措,是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迎合民意的环保工程,其建设是十分必要和合法合理的。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积极完成各项整治工程,搞好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废水、废气污染物和噪声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以得到合理的处置,环境风险可控。封场完成后,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继续正常运行,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则填埋场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将逐渐得到修复,远期可实现土地再利用。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在现址的营运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为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查阅期限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厂址附近村镇居民和厂矿企业及项目区政府部门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工程的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要求,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八、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乡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雷先生,电话:13907427222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工
  手  机:1372605309
  邮  箱:11382488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