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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晨鸣林浆纤纱一体化中水回用零排放工程环评公示
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 时间:2017-03-15 09:24:00

  据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2017年3月14日讯 3月14日,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黄冈晨鸣林浆纤纱一体化中水回用零排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告发布: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黄冈晨鸣林浆纤纱一体化中水回用零排放工程
  建设地点:黄冈南湖工业园区内,位于黄州大道南,南湖五路西侧。
  占地面积:120亩,总建筑面积29090平方米。
  处理工艺及规模:项目采用“膜分离”技术对污水进行处理,回收中水并实现“零排放”的要求,其工艺由中水回用段和零排放段组成,中水回用段采用“预处理系统+膜集成处理系统+脱碳系统”,零排放采用“预处理系统+膜集成处理系统+蒸发结晶系统”,日处理污水规模6万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扬尘:项目施工过程中,土地平整、开挖、工程设施的建设均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其主要污染物为TSP,采取防风、抑尘、洒水等措施后,其影响较小;
  施工噪声:施工机械、车辆、人员会产生一定的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施工时间,可对噪声敏感点影响降至最低;
  施工污水: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搅拌、施工人员生活会排放少量污水;
  固体废物:施工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多余的土石方,及时清运后,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氨氮、硫化氢等恶臭污染物,由于本项目原水为经过生化+膜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浓水,本身无生化工艺,其氨氮、硫化氢产生量极小,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厂界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为污水零排放工程,无废水外排,因此对地表水无明显不利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二次处理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硫酸盐和氯化物,项目构筑物均采取较为严格的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渗漏至地下水的污染物量较少,且项目所在地周边无地下水取水单位,故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不明显。
  (4)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组要噪声源为水泵、增压泵、空压机、机械加热设备等,除少量水泵外,其主要噪声源均位于厂房内,生产设备经隔震、隔声后,其噪声级大大降低,厂界噪声可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软化污泥、杂盐、少量母液、废活性炭、废树脂等,其中废活性炭和部分污泥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废树脂由厂家回收,母液待鉴定后,确定其处置去向。
  三、环境保护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正常情况下不会向外界排放污水,其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体现在非正常工况下。为防止污水厂故障及检修时,保证污水不外排,本项目设置一座容积20000立方米的事故池,以容纳事故状态下污水。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中水回用段采用臭氧+活性炭预处理工艺、零排放段在废水进入之前采用臭氧除臭,均能达到良好侧除臭效果。臭氧常温下去除硫化氢的去除率可达93%;对氨的去除率可达到95%。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软化污泥、杂盐、少量母液、废活性炭、废树脂等,其中大部分污泥经脱水后送入工业固废填埋场,废活性炭和少部分污泥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废树脂由厂家回收,母液待鉴定后,确定其处置去向。
  (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厂区可能泄露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各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以及潜在的地下水污染源分类分析,将厂区划分为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针对不同防治区采用不同级别的防渗措施,可有效避免污染物向地下水转移扩散。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将噪声大的设备尽量集中在一起,并合理布置在厂区;对噪声强、振动大的设备采取独立基础,装设防振垫,并在建筑物,上设置吸声、隔声材料,采用隔声门窗;在空压机、鼓风机的进出口安装消声器,风机与管道采用阻尼接头连接;对于一些高噪声工段,操作间应与设备间分开设置,尽量避免操作人员长期暴露在高噪声环境中。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黄冈晨鸣林浆纤纱一体化中水回用零排放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是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开展制浆项目的重要前提,对黄冈经济以及南湖工业园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本项目虽然本身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由于项目的开展可以间接推动经济的发展,总体看来,其环境效益显著。因此,在落实上述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次评价认为该项目在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发布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hbepb.gov.cn/),可供公众查阅了解相关情况;查阅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环境影响情况,可于该期限内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所在地和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实名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地址:黄冈市明珠大道68号
  邮编:438000   
  联系人:尹工
  电话:13871989599 
  (2)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邮编:430071
  联系人:蒋工
  电话:027-87336850 
  电子邮件:jclhc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