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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二次公示公告
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局 / 时间:2017-04-24 15:03:21

  据藁城之窗2017年4月10日讯 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石家庄市藁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第二次公示》公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文)规定及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0]238号),将《石家庄市藁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局投资建设石家庄市藁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厂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顺中村西侧。采用生物干化工艺对进厂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泥进行资源化处理。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处理生活垃圾2000吨/日,处理市政污泥500吨/日,并预留远期1000吨/日生活垃圾生物干化和机械分选的扩建条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等。
  ①生产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排水、垃圾输送通道冲洗水、除臭装置排水、垃圾干化凝结水。其中循环冷却排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盐类,回用于垃圾输送通道冲洗,多余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垃圾输送通道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和少量重金属,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除臭装置排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垃圾干化凝结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排入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
  ②垃圾渗滤液: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SS及少量重金属。
  ③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有组织废气包括垃圾卸车间、贮存车间、干化仓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泥干化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H2S、NH3、甲硫醇、甲硫醚)以及燃料SRF和污泥干化产物的堆放过程产生的粉尘。
  ①垃圾卸车间、贮存车间、垃圾干化仓、污泥干化车间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NH3、H2S、甲硫醇和甲硫醚。
  ②垃圾预破碎、垃圾分选、燃料SRF和污泥干化产物的堆放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
  无组织废气包括垃圾卸车间、贮存车间、干化车间未收集的恶臭气体及粉尘。
  3、噪声
  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抓斗吊车、预破碎机、液带磁铁分离器、各类风机、各类水泵、垃圾筛、有色金属分离器、液带磁铁分离器、空气压缩机、离心脱水机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分选废弃物、除尘器粉尘、废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
  ①分选废弃物:铁、有色金属、玻璃;
  ②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
  ③生活垃圾: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④污水处理站污泥:渗滤液处理站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5、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干化分选过程产生的H2S、NH3、甲硫醇、甲硫醚、甲烷等危险物质,项目并不储存,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垃圾输送通道冲洗水、除臭装置排水、垃圾干化凝结水、垃圾渗滤液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循环冷却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网。
  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A/O膜生物反应器+纳滤(NF)和反渗透工艺。
  综上所述,废水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基本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
  垃圾卸车间、贮存车间、垃圾干化仓恶臭气体采用2套冷凝+两级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污泥干化车间恶臭气体采用两级植物液喷淋+生物滴滤处理方式,处理后达标排放。
  垃圾预破碎、垃圾分选、燃料SRF和污泥干化产物的堆放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过滤管道系统进行除尘。
  食堂油烟:食堂设置新型静电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达标排放。
  经预测,本工程污染物对相关关心点的预测值均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3、噪声
  对产噪设备在设计上尽量采取布置在室内、基础减震等措施。
  经预测,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基本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
  ①分选废弃物:铁及有色金属回收利用外售综合利用。玻璃等不可燃重物质,进入填埋场填埋处理。
  ②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送垃圾贮坑,进行焚烧处理。
  ③渗滤液处理站污泥: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送入干化系统处理。
  ④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
  综上所述,固体废物均安全处置,不外排。
  5、风险
  项目采取了严格、全面的风险防范措施。经预测,本项目风险水平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做到了达标排放;工程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拟建工程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项目哪种污染物产生影响较大;项目建设对您的生活的影响;是否同意本项目选址;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公众对工程建设有何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系人:徐海涛、耿磊
  联系电话:18633091351、13931175118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力彦
  联系电话:0311-66036381
  传真:0311-89253569
  邮箱:644303234@qq.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168号
  邮编:0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