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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利用:发挥市场机制同时注重改善水质水量问题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陈阳 / 时间:2012-12-11 10:31:23
  据中国经济导报网2012年12月8日讯 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指出:截至2010年底,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不足10%;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将达到15%以上;“十二五”期间,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投资将达到304亿元。从规划中不难发现,我国现阶段再生水行业存在资源利用率低、设施建设不足的问题。究竟再生水利用率低的原因是什么?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就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地下水与土壤环境教研所教授刘翔。
  再生水利用率低
  记者:在水资源日趋紧缺的今天,再生水利用已经成为实现水生态良性循环的有效途径。然而,据了解,我国再生水利用率仅占污水处理量的10%左右,与发达国家70%的利用率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您认为产生如此之大差距的原因有哪些?
  刘翔:产生如此之大差距的原因比较复杂,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国自身用水的体制、机制可能还不够健全,比如说水价的不平衡、不合理用水习惯的延续、管理机构设置过多导致部门间利益出现矛盾等等;二是我国再生水本身的利用技术方面也有一些问题,再生水的水质或者水量有时候不一定能够满足回用的需要,无法满足用水稳定的保障。第三,公众本身可能在用水习惯,或是心理上还未完全接受再生水,很多人在有自来水供应的前提下往往不会使用再生水,因为总觉得再生水水质不是很好等等。要想解决上述问题,我认为最主要的还是在于再生水利用技术的提升,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并且对再生水利用制定合适合理的模式等等。
  记者:有专家指出,从技术水平上讲,家用、小区、社区、城市,每个级别对再生水管网建设的要求都有差别,级别越高,技术需要的专业化的程度越高。这也是影响再生水使用的一个重要因素。对此,您如何看待?
  刘翔:技术因素是影响再生水使用的因素之一,但是技术困难也并非无法克服,这就要看我们对再生水利用的迫切性到了怎样一个程度,政府的引导有多大的力度,水资源的需求和供给到底有多大的矛盾等等。单从目前国内技术本身来看,再生水的回用应该没有障碍,就是说,对污水或是品质较差的水源,再生水厂会运用多种技术处理到用户需要的水质。
  这个过程中,实际上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成本问题,一个是工程实施的可行性问题。成本问题会影响到再生水价格和自来水价格的价格差,进而导致人们对使用再生水的取舍。而可行性问题要考虑的就比较多了。再生水的利用一般是不同目标用户的回用,不同用户可能对水质的要求有所不同,基本上很少有人要求再生水做到和饮用水一样才利用,再生水一般多用于农业、工业、景观水体补充、城市绿化、冲洗车辆道路等等和生活相关的用途,但即使是这些用途,不同用途对水质的要求也是有差别的。城市自来水水质是统一标准,只有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水质的水,才可以进入自来水管网。而再生水,由于目标用户的水质需求不同,如果要铺设再生水管道的话,势必就要求进入管道的水达到不同用户对要求最高的那个水质,才能进入管网,否则,要求较高的水质用户要对再生水进行再处理才能利用,这就会对再生水管网的建设运行带来困惑。将来进入管网的水的水质是要满足最高标准还是平均标准,这都是问题,但无论以什么标准来要求,都会对工程设施的基础配置有一定要求和选择,从而给管网工程带来一定设计和实施上的困难。
  记者:您认为水质水量无法满足用户需求对于再生水利用的阻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刘翔:从水量上讲,再生水的生产地和利用地通常存在空间上的距离,因而需要传输。再生水的传输,目前主要有3种形式,一种是再生水回归自然,即再生水回归到河道里,沿线一些用水用户可从河道里直接取水来用,这是一个间接的回用过程;第二种是把再生水管道直接铺设到使用用户那里去;第三种就是可以通过短途运输进行,比如借助城市绿化车、洒水车等短途运输工具将再生水送给用户。现在国内主要使用的是第二种方式。而对于自来水来说,自来水只要把管网铺好,有用户想用了,直接分流开口就可以直接使用自来水了,但是再生水的管网覆盖程度,目前还达不到像自来水那样的大规模水平,可能原来铺设管道的水量够“10个”用户使用,后来增加用户之后,水量的分配可能就不够了。
  从水质上讲,刚才也提到了,由于各个用户对使用再生水的水质要求不同,这样进入管网的再生水水质就需要满足所有用户里面水质要求最高的那个标准。如果达不到,那么水质需求高于供水水质的用户就必须进行二次投入再处理,二次投入不仅要花费资金,还需要有土地占用,运行维护等成本,当这些成本进入后,可能用户就觉得还不如直接用自来水方便了。
  加强管网建设同时采取间接回用
  记者:针对您刚才提到的这些问题,您认为该如何克服?
  刘翔:我认为应该采取和城市规划相结合的方式去系统解决上述问题。城市发展是有一定功能定位的,在城市的不同地区,如高新产业区、工业园区或其它地区,每个地区对水质的总体需求基本是稳定的,而且对于水量的需求也可以估算出来,这样的话可以通过管道输送直接送到该区域。除此之外,国外普遍采用再生水间接回用的方式。所谓间接回用,不是让再生水直接配送到用户,而是让再生水回归自然水循环过程,充分利用自然水体的缓冲稀释和自净的能力来调节水质。对城市来讲,可以考虑适度加强再生水管网建设和利用天然河湖渠道相结合的方式作为再生水输送和水量调配的解决方案,这可能是解决水质水量矛盾的一个有效办法。
  记者:目前再生水利用方面还存在水质不达标的情况,你认为是技术上的问题么?
  刘翔:水质不达标,我认为技术不完善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在于对水质标准的要求不到位,再生水水质的标准,只要能达到用户的需求,就算是合格的水质,那么相应的技术也是合格的。目前我国再生水的利用应该说还是能够基本满足已有用户的水质要求,但是再生水在利用过程当中确实还存在安全性的问题。
  安全性的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再生水的水质稳定性问题,因为随着进水水源的波动或是处理工艺的不同,水质难免会出现波动。目前很多企业所谓水质“达标”,大多采用“模糊概念”――即平均达标,但实际情况是,水质可能会出现波动,那么水质较差的时候可能就不能达标了。而对用户来讲,用户是无法接受平均达标这一说法的,必须是完全达标――无论何时何地水质都必须满足用户需求水质。
  第二个问题是,目前我国对再生水的使用标准还很有限,水质的考量指标不是很多。再生水毕竟是通过对污水处理后产生的,这就可能会残留一些有害成分,而这些成分在现有的考量指标中没有规定,但是再生水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和人体进行接触,这样再生水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就会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通过引导加强公众意识
  记者:您对于建立一个合理的再生水价格机制,有何建议?
  刘翔:再生水的价格,目前国内没有统一的规定,不同地区特别是水资源拥有程度不同的地区对水资源的需求也不同。一般来说,水资源可分为常规水资源和非常规水资源,作为非常规水资源的一种,再生水的定价跟常规水资源是不一样的。对于成品水资源的定价,往往涵盖3个部分:一个是资源部分,即水资源费,对于自然水体来讲,水资源费是要收取的,但对再生水来讲,目前国家政策上是免受这部分费用的;第二个是处理的成本费用,无论是自然水源还是通过污水处理产生的再生水,都要经过净化的环节,这会产生一部分成本费用;第三个费用是目前没有的,但是我认为可以尝试,就是调节费用,所谓调节费用,就是某地区有意识地促使或引导用户进行一定目标导向的选择的费用,比如很多城市现在收的停车费越来越高,但其实停车成本没有增加,但停车费的目的之一,我认为是政府想引导公众不要占用太长时间的停车位,这种方式,水价的制定也可借鉴。目前来看,自来水和再生水的水价差距还不是很大,而且再生水的处理毕竟还有一定成本,有时候成本甚至更高。我觉得可以在某些可以利用再生水的场合,采用不同的水价制定方式来引导用户选择再生水。当然目前国内已经对再生水的使用有一定的政策导向,比如在某些地区,政府明确规定电力企业需要使用再生水作为冷却水,这就属于政策的导向。
  记者:目前对于再生水的利用,很多公众还存在一定疑虑,您认为该如何普及再生水的利用?
  刘翔:目前国内城市用水量是很可观的,以北京为例,北京每天城市供水100多万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中大约有1/3用于家庭冲厕。而再生水完全可以满足冲厕的水质要求。这样来看,再生水的使用潜力还是很大的。
  当下要想对公众推广再生水,一个是要解决水质不稳定问题,现在部分再生水的水质不是很稳定,如用于冲厕可能会导致带来马桶发黄、结垢。作为居民来讲,感官上感觉对自己生活有影响,心理上不太愿意使用。第二就是引导,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将自来水和再生水的价格的价格差,扩大到一个会对居民消费心理产生影响的程度,最后,也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让大家节约用水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