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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公示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 时间:2016-02-25 10:24:57

  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官网2016年2月23日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2月23日~3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28-80589093、80589091、80589089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南充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
  建设地点:南充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为有效解决川东北等地区危险废物处置问题,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南充经济开发区内实施南充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项目主要服务范围为川东北地区(南充市、遂宁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广元市),兼顾省内其它区域,处理对象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中的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6(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8(废矿物油)、 HW09(废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 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1(含铬废物)、HW22(含铜废物)、HW23(含锌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0(含醚废物)、HW42(废有机溶剂)、HW46(含镍废物)、HW47(含钡废物)、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9(其他废物)等27类危险废物(不含HW 49中的900-038-49、900-044-49),设计处理规模为处理危险废物66000吨/年。其中HW02-HW04、HW06、HW11-HW13、HW37、HW39、HW40、HW42均采用焚烧工艺;HW09、HW34、HW35均采用物化工艺;HW18、HW46-HW48均采用稳定化/固化工艺处理;HW08采用再生利用和焚烧工艺;HW16采用焚烧和稳定化/固化处理工艺;HW21、HW22、HW23、HW31、HW32采用物化处理工艺和稳定化/固化处理工艺;HW17、HW49采用焚烧、物化和稳定化/固化处理工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废矿物油再生利用车间、焚烧车间、物化车间、稳定化/固化车间、安全填埋场及配套的储存设施、废水处理系统、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办公楼等公辅、办公和环保设施,各车间主要建设内容、工艺、处理对象及规模如下:
  1.废矿物油再生利用系统采用“过滤+沉降+破乳、絮凝+真空脱水+初馏+减压蒸馏+白土补充精制+成品油调合”工艺,处理对象为HW08,处置规模20000吨/年,可回收燃料油700吨/年、基础润滑油18000吨/年。
  2.焚烧车间主要包括回转窑系统(50吨/日回转炉1台、回转炉焚烧炉1台、固体及半固体进料装置1套、液体进料系统1套等)、余热回收系统(5吨/日余热锅炉、软水器等)及配套的烟气净化系统,接收危废种类为HW02-HW04、HW06、HW08、HW11-HW13、HW16、HW17、HW37、HW39、HW40、HW42、HW49等15种危险废物,设计处理能力15000吨/年,其中对外接收处理能力12500吨/年,处理本项目产生危废2500吨/年。
  3.物化车间主要包括废酸碱处理单元、废乳化液处理单元及含重金属废液处理单元,处理规模20000吨/年,其中废酸碱处理单元采用“两级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对象为HW32、HW34、HW35,处理能力5000吨/年(其中废碱3500吨/年、废酸及无机氟化物废液1500吨/年);废乳化液处理单元采用“两级破乳、气浮+化学氧化”工艺,处理对象为HW09,处理能力10000吨/年;含重金属废液处理单元采用“氧化还原+中和+化学沉淀+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对象为HW17、HW21、HW22、HW23、HW31、HW49,处理能力5000吨/年。
  4.稳定化/固化车间采用水泥、石灰为固化剂,对以重金属污染为主的危废、焚烧车间飞灰、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系统物化处理污泥、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系统浓水蒸发残渣采用硫脲为稳定剂,无机氰化物采用硫酸亚铁为还原剂,处理对象为HW16、HW17、HW18、HW21、HW22、HW23、HW31、HW32、HW46-HW48、HW49等12种危险废物,处理能力11000吨/年。
  5.安全填埋场采用钢筋混凝土与柔性人工衬层组合的防渗结构,设计库容10万立方米,服务年限11年,处理对象为经本项目稳定化/固化车间处理后的危险废物。
  6.储运工程包括危险废物转存区、油泥储存池(有效容积576立方米)、危险废物仓库(3座,其中焚烧废物仓库2座、固化/稳定化废物仓库1座)、油品储罐区1座(包括废油储罐8×450立方米,其中1个为备用罐,成品油储罐4×450立方米)、焚烧废液储罐区1座(包括废液储罐2×100立方米,一用一备)、物化废液储存池1座(包括废碱液储坑1×100立方米,废酸液储坑1×100立方米,含重金属废液储存池1×270立方米,废乳化液储存池2×480立方米)等。
  项目不设危险废物转运站,各地收集的危险废物采用直运方式运输到厂。
  项目总投资约32094.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8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矿物油再生利用车间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废矿物油沉降罐、破乳罐呼吸气,脱水塔、初馏塔和减压蒸馏塔不凝气送本项目焚烧系统焚烧处置,焚烧炉启停和检修期间送导热油炉焚烧处置;备用导热油炉燃用天然气,烟气由排气筒(高15米)达标排放。
  过滤/沉降、破乳/絮凝、脱水及初馏工序产生的含油废水及真空泵抽真空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除油预处理后,送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过滤/沉降、破乳/絮凝工序产生的杂质,白土精制产生的白土渣和减压蒸馏塔塔底重油一并送本项目焚烧系统焚烧处置。
  (二)焚烧车间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焚烧炉为回转炉,采用天然气为助燃能源;进入焚烧车间的危险废物分类别进行焚烧,严禁不相容废物进入焚烧炉;通过控制炉温在850℃以上、烟气停留时间大于2秒等措施,确保二噁英的有效分解;焚烧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脱氮+急冷中和吸附(急冷1s降温至200℃,防止二噁英的再生成,并喷入碱液除酸除尘)+干法脱酸(含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烟气加热”工艺,净化后烟气可达《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要求后,由排气筒(高50米)达标排放;焚烧车间料坑恶臭气体引至焚烧系统焚烧处理。
  焚烧车间软水制备产生的酸碱废水送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处理;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中碱液脱酸洗涤塔产生的废碱液回用于急冷中和吸附塔;焚烧车间锅炉排水送本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焚烧车间炉渣、烟气处理系统捕集的飞灰、除酸洗涤塔碱液循环池污泥送本项目稳定化/固化处理系统处理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废液过滤产生的杂质送本项目焚烧系统焚烧处置。
  (三)物化车间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废酸碱处理单元中和反应池、含重金属废液处理单元反应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碱液洗涤塔处理后由排气筒(高15米)达标排放。
  预处理后的酸碱废液、含重金属废液送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废乳化液经预处理后和洗涤塔废水送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废酸碱处理单元产生的污泥、重金属废液处理单元产生的污泥送本项目稳定化/固化处理系统处理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废乳化液处理单元产生的浮油、油渣及污泥送本项目焚烧系统焚烧处置。
  (四)稳定化/固化处理系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破碎、筛分、配料、搅拌、稳定/固化车间及飞灰固化贮仓、水泥料仓、石灰贮仓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15米)达标排放;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回收于稳定化/固化处置。
  稳定、固化后的废物达《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入场要求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
  (五)安全填埋场污染防治措施
  安全填埋场底部和池壁、运输作业通道采用“钢筋混凝土+HDPE膜”组合的防渗结构进行防渗(渗透系数≤1.0×10-12cm/s),并设置防雨顶棚;填埋场产气采用导气管引出排放;渗滤液收集后送本项目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系统处理。
  (六)其它污染防治措施
  酸碱废液、含重金属废液分别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与车间地坪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实验室排水、填埋场渗滤液、软化器废水一并排入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系统,经“氧化还原+中和絮凝沉淀+ABR+SBR+化学氧化+砂滤+活性炭吸附+微滤+纳滤”处理后,清液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回用于焚烧系统烟气急冷用水;以上废水处理浓液蒸发浓缩后残渣送本项目稳定化/固化处理系统处理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冷凝水回用于焚烧系统烟气急冷用水;废乳化液经物化预处理后,与预处理池收集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废矿物油车间含油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物化车间洗涤塔废水、余热锅炉排水一并送厂区废水处理系统经“隔油+气浮+ABR+SBR”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嘉陵江。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南经开函[2016]17号文、南充柏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南柏污[2015]40号文明确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含重金属)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依托园区污水厂处理,园区污水厂预计2017年底建成投运,本项目预计2017年底建成。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南嘉环科字[2015]20号文承诺园区污水厂建成前本项目不投入生产经营。
  焚烧废物和固化废物贮存仓库挥发性气体经光催化氧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25米)达标排放。报告书要求在项目厂界外设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该范围内现无人居分布。
  项目噪声主要包括回转窑、破碎机、泵、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和锅炉排汽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光催化氧化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及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系统生化污泥送本项目焚烧系统焚烧处置;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系统物化污泥及浓水蒸发残渣送本项目稳定化/固化处理系统处理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各生产车间(包括废矿物油再生利用车间、焚烧车间、物化车间、稳定化/固化车间)、储运区(包括危险废物转存区、油泥储存池、危险废物仓库、油品储罐区、焚烧废液储罐区、物化废液储存池等)、各类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池、消防废水池、废水输送管道采用“抗渗混凝土+HDPE膜”防渗(渗透系数≤1.0×10-12cm/s);机修间、泵房、备品备件库、质检楼等采用防渗混凝土防渗(渗透系数≤1.0×10-7cm/s);并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运输采用密封严密的专用收集容器及专运车,制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控制和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项目涉及的危化品主要有废矿物油、硫酸、氢氧化钠、双氧水、柴油和基础润滑油等,原料废矿物油和产品柴油已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风险值为2.1×10-5,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项目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如下:
  1.油罐区、焚烧废液罐区设置围堰,围堰有效容积不小于罐区最大罐体容积;油罐区设置500立方米事故池、焚烧废液罐区设置20立方米事故池、厂区内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200立方米)、事故废水收集池(1650立方米)、消防废水池(700立方米),确保泄漏发生时泄漏物不外泄进入地表水体。
  2.采用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对焚烧系统进行监视和控制,控制燃烧温度和停留时间,并设置焚烧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3.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填埋场防渗、防腐处理;加强运行期地下水监控,监测结果异常时应停止填埋,并查明泄漏原因,启动地下水跟踪监测和地下水修复方案,减轻和避免地下水污染。
  4.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5.建立装置级、公司级、园区级及南充市级的四级联动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公众参与调查:
  本项目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分别进行了2次公示;发放105份调查问卷;召开了座谈会;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相关文件:
  选址经南充市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南规市政[2015]05号)、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入园建设危废处置项目的批复》(南经开[2015]26号)同意;园区水土保持方案经四川省水利厅批复同意(川水函[2010]1151号)。